羅森以自己為例,在擔任外交官前,在法律事務所任職過,也曾是劇場的專業演員,一演再演莎士比亞的劇碼,而且運用到美國企業界對文創的經費贊助,這類經費全年總額達360億美元,從不由中央政府來作文創推廣。
因應數位時代來臨,自2012年起美國國務院在歐洲與當地合作夥伴共同設立結合數位設備的數位創新中心 Digital Innovation Center 。 台灣的美國創新中心American Innovation Center(AIC)為全亞洲第一個創新中心,由美國在台協會與台灣創意設計中心共同設置,旨在推廣數位學習及創新資訊,並分享美國創意趨勢與多元文化,以「創新、創業、數位、文化設計」為四大主軸,提供社會大眾、個人工作者、及青年學子最新相關資訊與課程,啟發創新思考。(美國創新中心,2014)
AMERICAN INNOVATION CENTER (AIC) 美國創新中心專頁(資料來源:https://www.facebook.com/twaic)
引用資料
AMERICAN INNOVATION CENTER (AIC) 美國創新中心(2012)。2014年5月26日 ,取自http://twaic.weebly.com/。
資料整理 : 邱勇嘉 傅秋瑜
0 意見:
張貼留言